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畢業後申請工作許可 (評點制)

以評點制留臺工作的基本三要件

以評點制留臺工作的基本三要件

 

 

工作類別

留臺僑外生採用評點制申請留臺工作,工作類型需符合外國專業人士工作類別(A)專門性或技術性之工作(Specialized or technical work(Catergory A),如下圖所示,詳細說明請參考勞動部資訊

 

工作類別

 

 

僑外生 留台就業評點項目

 

評點制

 

申請流程

詳情可參閱勞動部手冊(pdf)

  1. 雇主錄取後,畢業生將評點表評點項目應備文件提交雇主(如護照契約書畢業證書其他用以計算分數之佐證文件等。)
  2. 由雇主檢附申請書及應備文件,向勞動部申請聘僱許可
  3. 工作證由僱主於勞動部外國專業人員許可申辦網網上申請。
  4. 點選「外國專業人員工作許可申請」
  5. 外國專業人員工作許可申辦網帳號介紹與申請帳號
  6. 登入後於「案件新增」中依步驟申請
  7. 自勞動部收受案件次日起7個工作日審核完成